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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双十一”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1-11-2 09:16:39    点击:416次    [关闭本页]

网络促销多留心  个人信息要保障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双十一”消费警示

 

“双十一”临近,各大电商平台和商家纷纷加大促销力度,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促销信息,有点让人不胜其烦。为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慎防消费陷阱,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铺天盖地的促销信息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一定要结合自身需求,抵制浪费,做到理性消费、冷静参与、防范套路、及时维权。

一、选择正规电商个人信息“非必要不提供”。

消费者要养成“非必要不提供”的良好习惯。接受服务时要仔细阅读隐私协议等涉及个人信息的条款,明确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目的和依据等,考量经营者处理个人信息理由的充分性和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建议只在确属必要的情况下才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或者进行授权。

消费者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担保交易,不与卖家私下交易,不轻信、不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

二、警惕促销套路,谨防被忽悠。

“双十一”期间,商家会以秒杀、打折、红包、优惠券、预付定金直减等不停歇。然而,部分商家玩起“先涨后降”的套路,部分商家借表面促销让利实则清库存,甚至出售质量较差的商品。此外,部分商家的预付定金直减的活动,消费者需提前支付定金,如未支付尾款则定金不退。面对商家的各类促销活动,消费者一定要理性购物,避免因冲动消费落入商家“套路”。

三、先验收再签字,保护个人信息。

“双十一”购物量大,易出现延迟发货,应谨慎购买对于时鲜或储存条件有严格要求的商品;同时,在签收快递物品时,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合情况时应当面拒签。对于已签收的物品,要对相关消费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保留适当时间,做好包装物品的处置,并对关键信息进行遮盖、涂抹等处理后再行丢弃,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四、付款时要三思防范骗局要留心。

消费者应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有的商家故意混淆“定金”与“订金”概念,设置花样繁多的预售模式,误导消费者交付不可退还的定金。建议消费者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并注意留存营销活动页面和商家承诺页面截图等资料。交纳定金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三思而后行,不要未看清规则,随意下单。

五、只要证据留存好,消费权益有保障。

“十一”电商大促后,迎来的是投诉高峰期,而留存证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前提。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保留好购物小票、网购订单信息或其他消费凭证,以及商家宣传海报、直播页面、聊天记录等截图证据,以备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查。

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协调如不能协商解决的,要及时向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网络平台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

                         202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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