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中计量消费提示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风腐问题专项消费指导系列
买菜担心电子秤不准,加油担心量不够,乘坐出租车担心计价器有猫腻……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不开规范、科学的计量器具。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规范市场计量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依法查处了一批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的违法行为,并公布了两起电子计价秤计量违法典型案例。
一、三门峡市湖滨区某水产品经营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4月17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称:“虢鑫农贸市场某水产品经营店在销售水产时,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现场确认该店使用的电子秤存在缺斤短两的违法事实。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违法商户赔偿投诉人500元。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三门峡市卢氏县某涛卤菜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2024年5月23日,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卢氏县某涛卤菜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一台型号为ACS-15B的电子秤未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签,现场进行检定后,该电子秤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从公布的两起电子计价秤计量违法典型案例来看,广大消费者要在生活消费中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看,先看其在用的电子秤显著位置是否粘贴有有效期内的检定合格证,无检定合格证,建议慎重购买;
二查,查看其在用的电子秤是否有清晰可见的铭牌,且铭牌上标注有秤的名称、制造厂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准确度等级、最大秤量、最小秤量等法制性标志内容,并在秤的明显位置标注“本秤不具备欺骗性使用的特征”信息,无铭牌及相关标志性内容,建议慎重购买;
三选,尽量选择在固定地点常驻的摊位(点)购买,并在购买时用手感受所购商品的重量,核实其是否准确,如有问题,建议慎重购买;
四记,在流动摊贩(点)购买高价值的水果时,如果价格偏低,很有可能使用的电子秤存在问题和猫腻。
消费者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对商家用于称重的电子秤存疑,可参考使用“手机变砝码”的方式,校核商品称量示值(即用随身携带的手机在检定合格的“公平秤”上称量后,放在商家电子秤上作比对);也可要求商家将电子秤关机重启后,再重新称重(电子秤关机重启后,会自动消除已设定的计量作弊程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保留好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拨打12345、12315等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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