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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2024年春节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2-2 10:38:49    点击:532次    [关闭本页]

    2024年春节临近,将迎来消费高峰。春节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重在团圆、祥和、喜庆的氛围,反对铺张、奢侈和浪费。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温馨提示消费者,在春节期间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安全消费。

一、理性选择,适度消费

    倡议消费者春节期间,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购买食品、礼品等年货要适量,自觉抵制浪费行为。消费者无论是在家下厨,还是在外聚餐,都应适度点餐用餐,践行光盘行动;在礼品的选择上应以突出心意和祝福为主,不盲目追求高价格、重包装的“面子工程”,摒弃商品过度包装之风。

二、识别陷阱,加强防范

    购买年货要识别消费陷阱,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挑选年货美食,应注重食品安全。消费者过年购买食品时,要确认商家具备经营资质,不购买无生产企业名称、无生产日期、无出厂地址的“三无”产品,同时认真阅读食品外包装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重要信息,科学存放、及时食用。

    二是面对商家折扣要保持理性。消费者尽量到资质、口碑良好的商场、超市、电商平台选购商品,并保留发票、电子订单、支付页面等购物凭证,将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和商品宣传信息进行截图保存。

    三是防范预付式消费跑路。预付式消费时,不要一次性充值较大金额,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仔细审阅合同条款,明确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功能、退卡条件和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

    四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在消费过程中要保护好个人信息,非必要不告知手机号、家庭或单位地址、财产状况等敏感信息,不随意扫描二维码、点击不明链接。


三、安全购买使用烟花爆竹


    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改限”,具体燃放时间为2月2日(腊月二十三)、2月9日(除夕)至2月14日(正月初五)、2月24日(正月十五)。消费者购买时要选择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存放、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烟花爆竹外包装应当有以下标志(摘要):

    5.1.1 产品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志和流向登记标签。产品标志分为运输包装标志和销售包装标志。标志应附在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上不脱落。

    5.1.3 销售包装标志的基本信息应包含:产品名称、消费类别、产品级别、产品类别、制造商名称及地址、含药量(总药量和单发药量)、警示语、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

    5.1.4 专业燃放类产品应使用红色字体注明“专业燃放”的字样;个人燃放类产品应使用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的字样;摩擦型产品应用红色字体注明“不应拆开”的字样等。

    全市各经营主体应当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自觉抵制各类不良的营销方式,将质量放在第一位,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

    祝愿我市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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