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

您的位置:首页 >> 消费警示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2023年“双十一”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3-11-6 09:32:19    点击:274次    [关闭本页]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大狂欢即将开始,商家也推出各种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随之而来的,是复杂的花式营销,不少陷阱在侵害消费者切身利益。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合理购物、谨防促销陷阱。

一、首选正规平台,拒绝私下交易

消费者在购物时,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和商铺,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商铺信誉进行评估,做到货比三家。下单前应对商家基本信息,商品详细信息、价格、发货等信息进行充分沟通,切勿相信售后人员以各种说词要求私加微信转账或提供付款链接等场外交易的要求,一定要选择在网络平台链接内下单,避免发生微信拉黑、无法找到责任人、又无证据维权难等问题。

二、看清促销规则,防范消费陷阱

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在各类满减、降价、打折、拼团、送赠品、抽奖等优惠活动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提前记录价格进行对比,不要轻易被低折扣所迷惑,注意防范虚假折扣、虚假满减承诺等消费陷阱。

三、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信息泄露

消费者要提高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要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通过正规支付渠道付款,妥善保护好各类账号密码。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者弹出的未知广告,防止泄露个人信息或者上当受骗,避免财物损失。收货时要查验商品是否完好,并将个人信息涂抹后再扔掉包装物,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四、保留购物凭证,积极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及时保留好相关原始记录,如:该产品页面宣传、直播时的广告宣传、商家承诺内容截图、聊天记录、购买记录、支付凭证、物流信息等,防止商家删除相关信息后难以恢复,给后期消费维权带来难度。

如果消费者遇到网络购物纠纷,和商家协商无果后,可向商家所在经营地的12315或者直接向我市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当地消协组织均可将消费者投诉通过《中消协投诉系统》直接发送到加入“网络消费投诉直通车”的电商企业(平台)的售后服务体系,电商企业(平台)收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快速处理,可以大幅度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缩短维权时间,提高维权效率。

Copyright © 2021-2026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2021032538号      网站管理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西路20号   电话:0398-2802235   邮箱:smxs315@126.com